6月30日上午,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董如彬(網名“邊民”)涉嫌犯非法經營罪、尋釁滋事罪,被告人侯鵬涉嫌犯非法經營罪一案。董如彬網名“邊民”,系雲南邊民文化傳播公司法定代表人,其在“躲貓貓”、“小學生賣淫案”等事件中表現活躍。2013年9月10日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刑事拘留。公訴機關指控,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,被告人董如彬單獨或者伙同被告人侯鵬,接受他人的委托,組織人員撰寫含有虛假信息的帖文,通過網絡發佈並蓄意炒作。其間收取了黎某某、孫某某、張某某、錢某等人支付的人民幣共計34.5萬元。公訴機關同時指控,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,被告人董如彬先後編造、發佈了大量關於湄公河“10·5”中國船員遇害事件的虛假帖文,嚴重擾亂公共秩序。公訴機關認為,對被告人董如彬還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。據新華社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昆明法院公審“邊民”控其蓄意炒作收34.5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k94zkptq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