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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點評:子強
  《羊城晚報》載 去年11月起,部分機關的內部廁所陸續向社會開放。一年過去,記者發現,到市直機關借廁所的市民實屬少見。有市民表示,“掛著政府牌子的,基本連門都進不去,更不用說上廁所了。”
  題外話:嗯,門都進不去。居民區,稍微管理嚴一點的,也進不去,但那是應該的,政府部門憑什麼?個個都以為自己是情報部門啊?當然,現實里確實是這樣的,公眾一天不能實質性影響財政和人事,政府和公眾的關係就一定會是這樣。
  《廣州日報》載 被封為“吃喝公園”的流花湖公園內的流花粥城生意紅火,連訂位都難,原因是有蛇粥和禾花雀粥吃。流花湖公園回應稱,售賣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是流花粥城所為,公園並不知情。
  題外話:售賣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沒什麼可說的,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好了。我關心的是怎麼大型餐飲還沒遷出公園,《廣州市公園條例》立法進度太慢了,而且立法技術也太差,什麼“禁止”“高檔餐館”,不明不白的,怎麼樣算“高檔”?解釋空間太大。
  《信息時報》載 番禺洛溪新城如意花園違建成風,天台幾乎全是臨時搭建的棚子或小屋,保安公然向業主伸手,原本公共的天台只要萬餘元就可發放違建“通行證”,並稱能保證不被城管部門查處。
  題外話:保安是業主花錢請來維持秩序的,在這裡居然成了收保護費的,這就是社區自治沒有搞起來的惡果。至於“違建成風”“幾乎全是”,城管還假裝看不見,必須等著記者來舉報,那幾乎可以斷定是失職、瀆職或有利益關聯了。  (原標題:同城讀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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